汪苏泷和张碧晨的关系原本一直都非常友好,两人曾多次一起合唱《年轮》,而汪苏泷也曾在公开场合强调,“年轮是我的歌,作词、作曲都是我做的,除了张碧晨不是我的,剩下的都是我的。”而张碧晨也不吝表达过自己对汪苏泷创作这首歌的感激之情。
然而,谁能想到,两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突然间被一个外来人物搅乱了。这位人物就是近期因即将举办蒙面演唱会而引发不少争议的旺仔小乔。
事情的起因源于旺仔小乔在直播时发表的一句话:“年轮这首歌的唯一原唱是张碧晨。”她还补充道:“7月22日,旺仔小乔称年轮原唱不是汪苏泷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了轩然大波。她在回复网友评论时说:‘年轮是汪苏泷创作的,但原唱是张碧晨。我认定的事不会改。’”这一言论立刻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尤其是汪苏泷和张碧晨的粉丝,纷纷开始为各自的偶像辩护,争论不休。究其原因,虽然两人都曾演唱过这首歌,但张碧晨的版本比汪苏泷的版本早发布了15天。
展开剩余83%随着争议的升级,汪苏泷也公开表示,自己认为这首歌的男女版都是原唱,并强调自己才是原创者。然而,没想到张碧晨竟然站出来支持旺仔小乔的说法,明确表示自己才是《年轮》的唯一原唱。
张碧晨方面坚称,自己2015年6月15日发布的版本作为《花千骨》的插曲上线,时间比汪苏泷的男声版(6月30日)早了15天。这个说法让汪苏泷相当愤怒,他决定收回《年轮》的版权,表示以后张碧晨不能再公开演唱这首歌了。
随后的事实证明,汪苏泷的话并非空穴来风。大象音乐的老板也回应了此事,他翻出了十年前的邮件,证实了确实存在男女版的《年轮》。他还表示:“没必要把这事弄得这么复杂,我们当初明确知道男女版是同时存在的,当时的项目方就是要求我们创作并演唱这首歌。”随着证据的揭露,《年轮》的版权问题也逐渐清晰。QQ音乐在此后对《年轮》的标签做出了调整,张碧晨的版本被去掉了“原唱”字样,仅保留了“演唱者”一栏,而汪苏泷的版本则依然标注为“原唱”,这一举动在网络上引起了更大的波动。
面对这种局面,张碧晨发表了与《年轮》的告别声明。原唱争议,究竟该归原创者,还是归最早唱的人呢?实际上,刀郎和云朵的争议早就给出了一些启示。
2024年10月17日,刀郎的版权公司发布声明,表示刀郎与云朵的合作已经结束,云朵曾被授权演唱的几首歌的版权将在年底到期。到时,云朵将不能再在演唱会上演唱这些歌曲。尽管云朵的版本曾在市场上走红,但因其背叛了师傅,刀郎决定收回这些歌曲的版权,云朵将无法再演唱。此举虽看似冷酷,但却合情合理。如果云朵没有做得过分,师傅又怎么会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呢?
回到《年轮》的原唱之争,网友用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解释了这个问题:有人买了一套房子,租给了一个租客,租客住了几年,邻里街坊甚至认为他就是房子的主人。当房子要拆迁时,租客却想分一杯羹。然而,房子的产权显然是归购房人所有,而不是租客。虽然租客住得久,甚至在社区里拥有了一定的名声,但房子的所有权始终归买房者。
《年轮》的版权归汪苏泷而非张碧晨,正是因为当初汪苏泷并没有将这首歌的版权转让给张碧晨,只是授权她演唱。既然是授权,汪苏泷当然有权收回这个授权,不让张碧晨再演唱这首歌。
尊重版权,只有真正的原创者才能深刻理解其中的辛苦。无论是一首歌、一部小说,还是一篇小小的文章,甚至是一个短视频的构思和文案,背后都凝聚着原创者的心血。然而,“拿来主义”往往对这种辛劳视而不见,甚至要求你放任他们剽窃。对于原创者来说,这种做法不仅令人伤心,也充满了无奈。
打版权官司不仅耗费金钱,还伤害感情。就像《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一案,琼瑶与于正的纠纷打了多年,最终法院判定于正赔偿琼瑶500万元并道歉,然而,尽管赔了钱,于正依然拖延道歉事宜。作为自媒体人,我常常遭遇到抄袭和洗稿的困扰,维权困难,大部分时候也不了了之。即便我现在自己做真人出镜视频,也有人直接抄袭。
因此,呼吁加强对抄袭者的法律打击,尊重原创,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
一首《年轮》让汪苏泷和张碧晨的友谊破裂。两人都没有真正的赢家,张碧晨失去了这首歌作为代表作,汪苏泷也不得不将这首歌压箱底。张碧晨可能还要面临高额的赔偿,她未来几场演唱会的曲目中,都无法再包括《年轮》。
而挑事者旺仔小乔则继续在背后躲避责任,在这一场纷争中,她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大家心里自然明了。
这篇文章不讨论旺仔小乔即将举行的上海蒙面演唱会的高票价争议,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她演唱会上的歌曲大多是翻唱的,其中包括《年轮》。估计汪苏泷也不会允许她在演唱会上演唱这首歌。
在任何人际关系中,切记不要轻易挑起别人的矛盾,因为当矛盾爆发时,你很难做到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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